“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2021年12月22日,记者从福州市相关部门权威获悉: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在2018年通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的“石墨烯基超级涂层技术在高端海洋装备上的防护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作废,其通过该项目骗取的1790.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部追回,并建议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

2021年8月8日,“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得到国家部委、省、市的高度重视。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是指:2018年以来,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和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伪造福州大学本科学历和福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各种运作,获得各项荣誉和职称,进而伪造各种各样的虚假审核材料,通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报“石墨烯基超级涂层技术在高端海洋装备上的防护应用及产业化项目”,骗取国家科研经费高达1790.50万元人民币。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上图: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据该公司已离职的员工证实,严松背后的直升机是临时租来的,根本不属于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其用意主要是在展会上欺骗市民和相关部门领导。

2021年9月29日,记者从科技部人才科普司获悉,科技部决定取消严松的各项荣誉和称号,同时把严松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数据库,纳入诚信失信行为。以后在任何有关入选的时候,通过这个库的查询,他都无法入选。科技部将给中组部致函,建议他们取消严松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

2021年12月22日,记者从福州市相关部门权威获悉: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在2018年通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的“石墨烯基超级涂层技术在高端海洋装备上的防护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作废,其通过该项目骗取的1790.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部追回,并建议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上图:严松在展会上展出的“石墨烯”。据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已离职的员工证实,其实这些所谓的“石墨烯”根本不是真正的石墨烯,而是从电商网站上用非常低廉的价格购买的“活性炭”而已。

2022年3月7日,福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反馈处理结果:“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严松评了“国务院特殊津贴”,而这个“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因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他评了“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而“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又是因为严松被评了”第四批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福建省委组织部也通知福州市委组织部取消严松的“福建省引进人才百人计划”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称号,取消他今后参评福建省人才计划的资格,也取消他享受的相关的人才优惠政策。同时,我们也在追回严松所获得的相关人才补贴。关于严松伪造国家公文,私刻公章和伪造材料骗取国家科研补贴的行为,我们建议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侦查。”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严松评的“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是在2017年,而早在2012年,严松就伪造了一份“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资格证书。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上图:严松伪造的“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资格证书。

2022年4月6日,福建省科技厅对严松骗取“创新创业人才”称号的调查情况:根据科技部办公厅通知,已对福建力普环保有限公司严松作出相关处理,处理通知属于密级文件不宜公开。同时,严松已被列入省科研失信人员名单。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上图:福建省科技厅对严松骗取“创新创业人才”称号的调查情况截图。

近日,该事件的实名举报人蔡先生告诉记者:“在实名举报严松诈骗科研经费1790.5万元期间,本人受到各种威胁恐吓,导致无法安身立命,胆战心惊,于是我三次搬家,并蓄起头发,试图通过改变形象来保护自己。我想问,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和严松大量伪造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巨额科研经费,他是何以通过层层审核?项目申报的主管单位‘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却为何一点也没有察觉?为何没有做基础的审查与核实工作?如此大量的作假、伪造和漏洞,为何能够顺利通过,并层层上报?这中间是不是存在失职和渎职行为?这中间是不是存在贪污腐败行为?在已经查实严松诈骗国家科研经费的事实下,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何迟迟不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侦查?”

蔡先生告诉记者:“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的严松如此胆大妄为,从一个初中毕业生,伪造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变成一名‘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各种运作,获取福州市、福建省和国家部委的各项荣誉和职称,进而肆意伪造国家公文,私刻公章和伪造材料,骗取国家巨额科研经费的行为,让人简直不可思议,又极其愤怒。目前,除了已经追回的1790.5万元的科研经费,我手上还掌握了更多严松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从严松的公司注册所在地(福州市高新区)相关部门获悉,严松这几年从各个政府部门骗取各项补贴和经费高达三千多万元。我将继续实名举报,为国家追回这些资金,保护国家科研经费不被这些违法分子肆意骗取。”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上图: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接受记者采访。据了解,其背后的用于“海洋监测“的直升机是临时租来的,展会一结束,就还回去了。

记者了解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做出部署。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科研诚信作出系统部署,首次明确科研诚信管理职责分工,首次明确提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予以“终身追究”和“一票否决”。

《意见》指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开展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刑事规制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适时出台相应刑事制裁措施。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全程回顾——

伪造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

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对外宣称他拥有福州大学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严松对外宣称的大学本科为福州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学历,在福州大学的就读时间为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证书编号为9301028。严松对外的硕士学位为福州大学应用化学硕士学位,该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为1996年3月2日,证书编号为960121。

针对严松的学历和学位是否真实的问题,记者前往福州大学档案馆核实真伪。经过福州大学档案馆核查:情况不属实。严松的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均为伪造。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图:经过福州大学档案馆核查,严松的大学本科学历系伪造。

“福州严松科研诈骗事件”后续:已追回科研经费1790.5万元

图:经过福州大学档案馆核查,严松硕士学位系伪造。

据核实,严松 1972年2月12日出生,祖籍福建省福清市,1988年在莆田93师8712部队(现有番号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五支队)参军入伍(当时16周岁),于1992年退伍(当时20周岁),退伍后未参加高考,未在福州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并获得本科学历,更没有获得福州大学硕士学位。严松本人福州大学的学历和学位系严重造假。严松通过伪造学历学位,进而骗取一系列国家荣誉和国家补贴,骗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骗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骗取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骗取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称号、骗取福建省特殊支持“双百计划”专家,骗取“全国十大海洋人物”荣誉称号,骗取福建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

伪造各种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申报材料

据记者查实,严松以其所控制的力普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海海洋研究院和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通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报“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以“石墨烯基超级涂层技术在高端海洋装备上的防护应用及产业化”课题的名义,伪造各种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申报材料,骗取国家科研经费补贴高达1790.50万元。

其伪造行为主要为:1、通过伪造项目负责人身份、虚构科研团队;2、私刻设备厂家公章,伪造各种设备报价文件;3、伪造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验室改造合同;4、私刻国家机关公章,伪造完税证明材料;5、伪造资金到位证明材料;6、通过私刻某部队等单位公章,伪造合同,骗取项目应用验收;7、伪造国家涂料产品质检中心(广东)报告,骗取项目应用验收;8、伪造多份原材料购买合同,骗取项目应用验收;9、伪造设备购买合同,金额高达5200余万元,骗取国家资金补贴及应用验收;10、伪造产品销售合同和喷涂车间租赁合同,骗取项目应用验收;11、虚构2018年度项目实施产值1.31亿元,骗取项目应用验收等。

实名举报人蔡先生告诉记者: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该申报项目的主管部门,针对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应向司法机关进行报案,将严松的涉嫌犯罪的情况,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侦查。

据记者了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手记:面对科研欺诈,必须重拳出击

福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严松打着研发“石墨烯”高科技的旗号,以科技申报为幌子,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补贴,他熟悉项目申报流程,深谙“经营之道”。

诚信是科研的第一生命线。如果一个科研单位,一个国家寄于厚望的企业,竟然靠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科研经费,如果事后得不到法律的严惩,这对中国科技、对中国创新的危害是致命的。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骗取国家科研经费已经涉嫌诈骗罪,在加大执法打击措施的同时,更亟需有关部门的共同重视,重拳打击“内鬼”,以保护国有资产不被流失。

当前我国科技、技改资金监管存在重安排轻管理、弄虚作假走形式等多重漏洞,极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专家呼吁完善相关科技资金法律监管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并惩治失职渎职和利益输送行为。

面对科研诈骗与科研腐败,相关监管部门需反思责任,一方面要以责任和品德素质为主健全完善审核、准入、退出机制,一方面要以专家团队把关,审计、纪检监督方式完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并制定科研成果转化与奖惩机制,给科研人员与科研经费都双双戴上“紧箍咒”,约束与震慑之下,人才、科研、科技成果才能“一条龙”式为中国经济转型,创新驱动提供科技新动力,引领伟大复兴中国梦脚步更坚定。(记者 黄家苑 龚春华 福建福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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