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消费套路春节“不打烊” 投诉举报数量几近“打三折”

曾先生告诉记者,购车时,商家建议他购买性能更好的石墨烯电池,保修期为2年,曾先生就加了100元选了石墨烯电池,平时他妻子就用这辆电动车代步。今年春节期间,曾先生一家人回老家过年,电动车就放在株洲的家里,没有骑,也没有充电,结果回来以后发现电动车没有电了,也无法充电,于是找到商家,商家测试后称修不了,只能换新电池。

株洲晚报记者/姚时美 实习生/申佳巍

拍摄全家福,说好的2套,却只拍1套;花300多元买的鞋子几天就开胶;电动车亏电,商家称“饿死了”,要换电池;商家擅自用顾客的手机刷好评……春节期间,消费者遭遇了种种套路。本期,本报热线28829110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马上就办”网络问政平台关注春节期间消费投诉,聚焦民生热点,助力消费维权。昨日,市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部分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部门答复

易先生:石峰区塑料厂生活小区的路灯不亮,物业公司也没有处理,请求帮助。

石峰区政府回复:经清水塘社区以及业委会争取和协调,市灯饰管理处同意暂时恢复对该小区的路灯供电,但必须明确,路灯的使用安全、设施维护由业委会或引进的物业公司负责,业委会须向市灯饰管理处出具书面承诺书。目前已完成公示。

回复时间:2022年1月19日

李先生:荷塘区桂友大厦楼梯间的路灯电源全部被切断,门禁也不能用,造成居民出行不便。

荷塘区政府回复:经荷塘区政府及桂花街道办核实,桂友大厦楼梯间已恢复照明,门禁可以正常使用,社区将会继续跟进后续问题。

回复时间:2022年1月21日

黄女士:芦淞区331凤凰村里路灯不亮,反映后得到回复是需要居民自行出费维修,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芦淞区政府回复:经业务部门了解,该片区以前是由新航物业管理,由该物业负责缴纳电费,因合同到期,现已经不再管理331范围,因无单位缴纳电费,欠费断电。现在新的物业公司还未签订合同,等新的物业公司进场后收齐居民相关费用将会进行缴费。

回复时间:2022年1月25日

市民呼声

李女士:买了一块手表,回去后发现时针有“跳秒”情况,跟商家反映后,商家表示有误差属于正常情况。我认为不合理,要求退款。

蒋女士:年前买了一个吊坠,之后吊坠饰品出现断裂,跟店家反映后,商家同意免费更换饰品,但更换完后又说如果有第二次更换,需要支付10%手续费。我认为不合理。

刘女士:从湖北武汉发到株洲的快递,1月27日就已经到了就近网点,一直没有派送。

张先生:花300多元买了一双皮鞋,穿了几天就开胶了,与商家协商,对方不予处理。

成女士:花1399元拍摄全家福,之前和商家沟通是2套服装,结果只提供一套服装。

这些消费套路春节“不打烊” 投诉举报数量几近“打三折”

曾先生的购车凭证上注明电池保修两年,商家却称修不了。 (记者/姚时美 摄)

记者跑腿:电动车“罢工”,商家称电池“饿死了”不予保修

近日,市民曾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去年2月在芦淞区株醴路爱玛电动车旗舰店买了一辆电动车,今年春节前后有10多天没有骑,从老家回株洲后发现骑不了,找到商家,商家认为是曾先生未充电导致电池“饿死了”,不予保修。

曾先生告诉记者,购车时,商家建议他购买性能更好的石墨烯电池,保修期为2年,曾先生就加了100元选了石墨烯电池,平时他妻子就用这辆电动车代步。

今年春节期间,曾先生一家人回老家过年,电动车就放在株洲的家里,没有骑,也没有充电,结果回来以后发现电动车没有电了,也无法充电,于是找到商家,商家测试后称修不了,只能换新电池。

商家的说法让曾先生无法接受,“不到一年的新电动车,不可能因为十几天没充电,电池就坏了,现在还在保修期却不修。”

2月17日上午,记者和曾先生来到该店,负责人称,曾先生的电动车确实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充电导致亏电,已经报废了,通俗地说就是“饿死了”,已经修不好,只能换电池。

在记者的一再交涉下,该店负责人带着记者和曾先生来到爱玛服务中心,经售后工作人员检测,曾先生的电动车电池确实因长时间不充电已经严重亏电,不过工作人员称可以修好,并且近日就能处理好。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疫情期间,有不少用户因没有出门,电动车长时间没有使用,也没有充电,也出现了曾先生这种情况,有的亏电程度和曾先生的电动车电池差不多,都修好了。

对此,曾先生说:“幸好找了售后服务,要不然又要被商家忽悠买新电池。”

典型案例:商家擅自用消费者手机刷好评

2021年11月17日,芦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湘冷链”食品专项检查时,发现某风情餐厅食品处理区有过期的猪排1袋,芦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2万元。

市民反映,2月4日在云龙区某商业广场餐饮店消费后,商家未经允许,用他的手机在美团上给了好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依法责令商家改正了上述行为。

市民反映,其在天元区湘依路某餐厅预定1月31日(除夕)中餐,并交了500元定金,后因其他原因不能按约定前往就餐,提出退款被拒,经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定金可作为消费金额由消费者在其他时间段使用。

部门声音:春节期间消费投诉举报首次跌破三位数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科科长凌湘峰告诉记者,2022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1月31日至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计接到投诉举报94件,其中,咨询1件、投诉77件、举报16件,未发生群体投诉或重大紧急举报。其中价格、广告宣传、食品质量安全三种类型的投诉举报比较集中。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12315接到投诉举报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体现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消费增长和群众在节日期间“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第一,KTV消费纠纷比较集中。这反映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减少人员异地流动,就地过年催生了这类消费的增长。而且消费者和商家均自行和解,未引发激烈矛盾。

第二,投诉举报数量首次跌破三位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2.1%。主要源于12315热线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量能当场答复和不属于市场监管业务范围的信息不再进入12315热线统计数据。同时,近年来持续开展的“年关守护”行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未接到一起市场监管领域疫情方面相关投诉举报。这反映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应对有序,一个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价格得到了有效监管,另外一个是进口冷链食品巡查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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