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产50000吨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山东宏通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锰锌软磁铁氧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产50000吨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山东宏通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锰锌软磁铁氧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产50000吨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山东宏通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锰锌软磁铁氧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产50000吨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230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厂区内。项目新建一座生产车间,以外购PVC 树脂、石墨烯、增塑剂、钙粉、炭黑等为主要原料,经投料、混料、挤出成型、造粒、水冷、均化、性能测试、包装等工序,年产石墨烯/PVC防静电复合材料20000t、石墨烯/PVC高性能复合材料25000t、石墨烯高浓度母料5000t。 一、项目投料口、混料机进出口、进料口、破碎机出口上方或侧方位设置集气罩,投料、混料、进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机出口、挤出机组出口、性能测试设备(三层共挤机组、注塑机)出口上方或侧方均设置集气罩,挤出成型、造粒废气、性能检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喷淋塔(自带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及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太平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水定期排污水、冷却池定期排污水、水喷淋定期排污水排入太平煤矿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除尘器回收粉尘、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2山东宏通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锰锌软磁铁氧体项目山东蓝桥环保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3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石墙镇古路口345省道300号。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封闭式生产车间,新建设化学品库、危废库。项目以外购锰锌铁氧化体颗粒、硬脂酸锌(脱模剂)、环氧树脂漆、稀释剂等为主要原料,经上料、搅拌、压制、刷胶、烧结、喷漆、烘干等工艺,年产锰锌软磁铁氧化体1200t。一、项目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上料结束后,加盖密闭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制胶、刷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烧结、喷漆、烘干工序、危废库、化学品库废气经各自的抽气系统收集,共经一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漆渣、喷淋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稀释剂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本文来自邹城市人民政府,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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