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能嘉业销售未经认证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被质监局处罚

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型号HNJ-HM1800和HNJ-HM1500),被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海)质监罚字〔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千龙网北京4月9日讯 近期,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型号HNJ-HM1800和HNJ-HM1500),被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海)质监罚字〔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8年2月2日,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12345交办的工单编号为18-ZA1033的“投诉信息详情”单,投诉“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的“画暖家”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经查,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8种型号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有6个型号产品已取得3C认证证书,有2个型号HNJ-HM1800和HNJ-HM1500产品尚未取得3C认证书。其中,生产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型号为HJN-HM1800的13台、型号为HNJ-HM1500的7台,共20台。HNJ-HM1800型号的产品每台成本价1150元,销售价每台1288元;HNJ-HM1500型号的产品每台成本价850元,销售价每台950元。出、入库有票据,无库存。认定该批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型号HNJ-HM1800、HNJ-HM1500)的货值金额23394元,获违法所得2494元。

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画暖家石墨烯取暖画(室内加热器)(型号HNJ-HM1800、HNJ-HM1500)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认证部分》C35053B010相关要求,责令该单位改正,处50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494元,罚没合计52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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