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烯走俏石墨生产企业环境违法凸显 环保部曝光12家石墨违法企业

就12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表示,基本上都存在,例如存在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原料堆场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尾矿渣露天堆放等问题。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郄建荣环保部今天通报了32起环境案件的处理情况,据环保部介绍,这些案件的来源是9月份群众反映以及媒体曝光。引人注目的是,黑龙江省有12家石墨生产企业出现集体违法。

随着石墨烯的走俏,石墨的开发与生产日益火热。与此同时,环境违法问题也开始凸显。环保部今天通报的32起环境违法案件中,就有12起是石墨生产企业,而且这些企业均位于黑龙江省。

这12家企业是,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华丰石墨制造有限公司、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市成龙石墨有限公司、鸡西市龙川石墨有限公司、鸡西市普晨石墨有限责任公司、鸡西市环宇石墨选矿厂、鸡西市永兴石墨经销有限公司、鸡西市隆盛石墨有限公司、鸡西市金宇石墨有限公司、鸡西市辰源石墨有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以及鸡西市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就12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表示,基本上都存在,例如存在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原料堆场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尾矿渣露天堆放等问题。

据环保部介绍,对于存在这两类问题的企业,鸡西市环保局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同时,与鸡西市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共用的尾矿库坝体渗漏,尾矿废水排入尾矿库外渗坑,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此,黑龙江省环保厅对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5万元罚款。

鸡西市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因2万吨/年石墨生产加工项目未申请试生产即擅自投产,至今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违法生产;煤气发生炉产生焦油和焦油渣未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违法转移;尾矿库坝体渗漏,尾矿废水排入尾矿库外渗坑,对环境造成污染等也被罚款25万元。

环保部称,黑龙江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鸡西市石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未经竣工环保验收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对于这些违法案件,环保部将督促地方查清事实,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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