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81 |
| 2、采购项目名称:中原石墨烯实验室生产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电缆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豫政采(2)20251953-1 |
中原石墨烯实验室生产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电缆采购项目 |
郑州恒天铜业有限公司 |
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人和路2号 |
1,23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76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 |
/ |
/ |
/ |
/元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子东、赵建国、孙玉芝(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的 80%收取,按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 收费金额:15,80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原石墨烯实验室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瑞汇金裙楼106室 |
| 联系人:孙玉芝 |
| 联系方式:139390263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2号楼13层1306号 |
| 联系人:黄少侠 |
| 联系方式:0371-6533032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 |
| 联系方式:0371-65330324 |
附件
本项目进度
- 采购公告 2025-11-04
- 开标
- 结果 2025-11-19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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