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作出浙江大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高纯石墨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18年8月30日对浙江大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高纯石墨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18年8月30日对浙江大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高纯石墨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7日)。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大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高纯石墨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    号:龙环建〔2018〕75号

联系电话:0570-7261937(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

邮    编:3244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作出浙江大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吨高纯石墨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龙环建[2018]75号.pdf

本文来自龙游县人民政府,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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